犯罪团伙专找外地大货车碰瓷30余次被起诉

2014年07月24日11:01  新京报 收藏本文

  新京报讯 (记者 刘洋)新京报记者上午从朝阳检方获悉,近期,出现在京密路、六环路、京藏高速等交通要道上频繁的“碰瓷”事件有审理结果,检方先后对3件“碰瓷”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提起公诉,涉案人数21人,涉及碰瓷行为达30余起。

  经查明,犯罪嫌疑人之间相互勾结,于2012年1月底至2014年初的凌晨时段,在北京市朝阳区五环路京密路匝道出口处、朝阳区京密路北皋路口处、北京市六环路、京藏高速等进出京货运要道上,驾驶自有的小轿车或者租、借的出租车,趁外地大货车并线时机故意撞击大货车,制造交通事故,向车主或司机索要钱财。在结伙“碰瓷”的过程中,犯罪嫌疑人分工配合,有的负责开车,有的负责和大货车谈判要钱,给成员分钱,有的提供车辆,充当事故当事人,有的在现场站脚、助威,向大货车施压,看着大货车不让离开。每名犯罪嫌疑人参与作案的次数不一,有的参与近20起,有的仅参与1起。

  审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,根据审理发现,犯罪人员均为北京郊区的男青年,文化程度普遍偏低,多数无稳定职业,有出租车驾驶背景。涉案的21人均来自北京市平谷区、顺义区和怀柔区,互相传播犯罪手段。他们为80、90后,大多毕业后间断就业,无固定工作和收入,为了挣钱而走上犯罪道路。且其中大部分曾经开过或者正在开出租车,将所租赁车辆作为犯罪工具。

  “他们作案后报交警,依托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为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。”检方介绍,他们通常采用的作案方法是,驾驶两辆小轿车,其中一辆扮作“故障车”,在马路外侧车道停车或者低速行驶,迫使在其后正常行驶的外地大货车向内侧车道并线,另一辆扮作“事故车”,趁机撞向大货车左后侧制造事故,必认定大货车全责,而后纠集多名同案犯不让大货车和司机离开,强行索要钱财。认定的30余起事实当中80%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。

  刘某等9人共计碰瓷21起,其中刘某主要负责开故障车,碰瓷后向司机要钱,给大家分钱,另一同伙因车技好,通常负责开事故车撞大货车,其他同案犯则要么提供作案车辆,阻截大货车,充当事故当事人,要么站脚、助威、看着大货车和司机不让离开,具有相当的组织性和团体性。

  检察官提示大货车车主和司机,在遇到类似的“碰瓷”行为时,一定要及时报警。

(原标题:专找外地大货车“碰瓷” 21人被起诉)

文章关键词: 碰瓷 犯罪团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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